電子系99學年度轉系(轉入)
申請規定
一、轉系申請:依教務處規定。
(3月19日 (五)~26日(五)攜帶轉系申請書及成績單申請。)
二、繳交書面審查資料:完成轉系登記之同學,請於4月13日 (二)中午12點前繳至電子系辦公室。
繳交書面審查資料有:附班排名及系排名之歷年成績單、有助於書面審查之資料(如自傳、榮譽事蹟資料、社團參與、競賽成果、學生幹部經驗、特殊優異表現、個人作品等)。
三、面談時間定於:
直接於上述時間內至電子系辦公室(篤信105室)找系主任個別面談!
(個人確定之面談時間請洽電子系辦田助理確認)
~請注意、逾時不候~
電子系辦公室公告99.03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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